今年8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手段推动公共机构节能。作为负责青岛开发区机关后勤工作的机关事务管理局始终坚持把创建节约型机关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本着“资源节约,政府先行”的原则,全力做好节约型机关建设,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用水同比节约31.8%,用电节约19%,用气、办公耗材等其他指标均呈现明显下降趋势。
青岛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要坚持四方面管理创新,实现全员节能。一是自觉节能。二是强制节能。该局在机关车队实行了“三卡一单一公开”管理,使各项支出透明化,节省了开支;实施了“阳光采购”,降低了采购成本,杜绝了采购过程中的不廉洁行为;减少电梯使用,有效节约了电能。三是协议节能。在后勤系统与直属各单位签订节能协议,把节能工作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对节能效果明显的单位给予定额补助。四是细节节能。每年在夏季来临前对办公大楼内空调主设备进行全面清洗维护,在过渡季节对主设备和附属设备的所有管道、过滤器进行清洗和保养;对食堂用水进行认真测算,核定了用水指标,每月进行单独核算,年节约用水2万至3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0%左右;对动力站采取自动加人工调节的方法,增加人员巡查次数,多做记录分析,通过适当开关疏水阀门,年节气10%左右。